□记者 赵志国
本报讯 12月9日,一只猫头鹰幼鸟落到舞钢市武功乡武功村村民吕先生家中,吕先生不了解其是否属于野生保护动物,不知该怎么处理,于是报警求助。随后,舞钢市公安局武功派出所与吕先生一起将猫头鹰幼鸟送到了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
据武功派出所民警介绍,当天上午,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只像鹰一样的鸟飞到武功村村民吕先生家。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到吕先生家中,又与舞钢市林业局野保科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经林业局野保科工作人员确认,该鸟为小鸮,俗称小猫头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因处于幼生期,所以飞不起来。随后民警将其移送到舞钢市林业局野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