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啦井镇5名学生家长被啦井镇政府告上了法庭。啦进镇政府诉称,5名学生家长作为法定监护人,没有履行法定义务,放任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子女辍学,因而提起这场诉讼。
这是云南首例因子女辍学引发的“官告民”案件。新京报记者获悉,法院立案后,当庭对双方进行了调解,5名学生家长均同意子女复学,目前已有3名辍学学生返校,另有两人将在下学期开学前复学。
子女辍学
5户村民被政府告了
今年3月,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啦井镇和某某等5户村民的子女辍学回家,啦井镇政府工作人员和学校老师反复劝说,家长仍未送辍学子女返校就读。
11月3日,啦井镇人民政府向兰坪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后进行了走访调查,认为和某某等5名被告家长作为法定监护人,没有履行法定义务,以各种理由放任子女辍学,违反了法律规定,才有了11月24日的法庭审理。
据被告家长和金亮表示,自己曾经劝说过子女返校复学,也送去学校好几次,但今年孩子特别不想读书。
在庭审现场,多位家长认为,自己已经对子女进行了劝说,不应当负法律责任。而辍学的孩子则表示,不去上学一方面是因为家里条件困难,另一方面是因为学习成绩不理想。
法庭根据每个辍学家庭的具体情况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就子女返校时限和共同劝导等事宜达成共识。随后法庭当场下达了调解书。啦井镇副镇长李智芬介绍,到目前为止,已经有3名学生返回课堂,但是还有两名学生因为外出打工,目前还没有回来。按照庭上调解结果,这两名学生应在下个学期开学之前回到学校。
130名学生未到校注册
云南省兰坪县啦井镇,地处滇西边境,是傈僳族聚居区,也是云南省27个深度贫困县之一。近年来,啦井镇不少在校生辍学前往东南地区打工,并且人数有上升趋势。
新京报记者从兰坪县教育局了解到,今年9月份秋季开学时,全县有超过130名在校生未到校注册,经过与家长沟通等工作,最终有120余人返回学校,仅有8人未复学,其中啦井镇占5人。
“以前思想保守,认为活在山里,读不读书都一样。” 在调解书上按下指印时,一名学生家长说。
新京报记者从啦井镇政府了解到,案件近日在啦井镇新建村公开审理时,数百名附近村民前来旁听。
家长当场同意孩子复学
在啦井镇副镇长李智芬看来,对辍学少年的家长提起诉讼,是在反复沟通无效情况下的一种无奈之举。李智芬告诉新京报记者,开庭的普法意义要大于案件本身,对于落后地区观念的转变,也将起到促进作用。根据镇政府掌握的情况,尚未复学的两个孩子一个去了浙江,一个去了福建,其他3名辍学学生并没有外出打工,就是在家干农活。5名学生年龄14到15岁。
在李智芬看来,经济原因不是导致这些孩子辍学的主要因素。主要还是父母文化程度不高,对孩子上学的态度是可读可不读。
在起诉之前,镇政府对5个辍学家庭每家每户至少上门劝说过四五次,但效果不佳。家长甚至不知道放任孩子义务教育阶段辍学是违法的。“所以诉讼其实也是一个普法的过程”。
巡回法庭庭审当天,大部分之前做工作做不通的家长,当场表态同意孩子复学。
“控辍保学”是家长和
政府共同的义务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今年3月份,《中国青年报》发布的一份调查数据称,农村青少年的辍学率在快速反弹,2003年,农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辍学率平均为10.7%。2013年,农村初中生的毛辍学率达到15.5%。这意味着,每6个农村初中生里,就有1个辍学。
在今年召开的党的十九大第五场记者招待会上,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将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列为教育领域三个最难啃的硬骨头之一。
华南理工大学政府绩效评价中心主任郑方辉认为,尽管法律有明文规定,但是对如何处罚违法的监护人,还没有相应的实施细则。因此,“官告民”更多起到的是示范和威慑作用。“控辍保学”不仅是家长的义务,同时,政府也有保障学生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义务。而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还需要政府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提高教学水平,让“读书无用论”再无市场。
(王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