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先任
据报道,12月4日陕西电视台记者采访中,先后三次遭周至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殴打。记者摄像机、手机等采访器材被抢走后,还被扒光上衣,被拘禁在医院太平间里,数十分钟后才放出。5日晚间,西安市周至县公安局回应称,已将周至县人民医院办公室副主任等6人行政拘留。
向死者家属收取10多万元“天价停尸费”、围殴拘禁记者、抢夺采访设备、删除素材、强迫记者拍摄“收钱”的假视频,种种令人发指的做法,很难想象发生在一个“白衣天使”工作的场合,而且还有个别领导的参与、指挥。医院是治病救人的地方,岂能成为“黑恶者”啸聚的山林?
联系之前法院对该医院的相关判决,可以看到,其嚣张气焰并非起于偶然:在出了医疗事故造成产妇死亡后,尽管法院判医院赔偿,可涉事医院不但不反思其过,反倒进一步制造事端,“挟尸要价”,意欲收取“天价停尸费”。而在媒体介入调查后,院方还将怒火发泄到媒体记者身上,罔顾法律,暴力对抗采访,何其猖狂?
而医院雇用这样冷血、残暴的领导和员工,对来就医的患者、对全社会都是莫大的威胁,也与医院本应拥有的良好形象产生了巨大反差——在很多人看来,医院是救死扶伤之地,医疗工作者也该有仁心。可当其工作人员作出扒衣殴打、把人关在太平间的举动时,与医者仁心相差十万八千里。
记者的采访权、监督权不容褫夺,其人身安全权益更不容侵害。国家有关方面规定,“新闻机构及其采编人员依法从事新闻采编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而涉事医院工作人员对记者痛下狠手,其眼中视记者监督权、公众知情权为何物?
如今,直接涉事的6人被行拘,但该院李姓院长是否如媒体所称的在背后指挥,当地警方也应给公众以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