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本市·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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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办贷款后,发现公积金不能全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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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办贷款后,发现公积金不能全提取
胡先生:为凑首付款借亲戚朋友六七万,这下可咋办?
 

□记者 杨岸萌

本报讯 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想全部提取公积金,却发现政策有变动,一年只能提取一次,一次只能提取当年的贷款还款额度。昨天,市民胡先生致电本报反映此事。

市民反映:

贷款买房后

公积金不能全提取

胡先生说,他在医院上班,妻子在银行上班,两人都缴有公积金,目前合计11万多元。今年10月23日他们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首付款9万多元,当天签合同并办理了贷款。当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策是,购买商品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手续办完后,可以提取全部住房公积金余额。

“我们俩手里没有多少钱,交购房首付款借了亲戚朋友六七万元,就等着贷款下来后把公积金提取出来还钱,还跟人家保证会很快,谁知道政策有变,公积金不能全部提取出来了。”胡先生说,11月下旬,他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提取公积金事宜,工作人员告诉他,公积金提取有了新政策,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公积金余额不能全部提出,而是一年只能提取一次,且一次只能提取当年的还款额度。“根据新政策,我每月还款2000多元,每年只能取出2万多元。”

记者调查:

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11月27日开始执行

随后,胡先生提供了在网上搜到的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平公管【2017】7号文件和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拍摄的“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根据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平公管【2017】7号文件,“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应还本息额”;“经管委会批准的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55万元。按照缴存职工(含配偶)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的倍数、系数核定贷款额度”。

在提取指南中,提取额度显示:“每年提取一次且提取申请日期间隔一年以上,提取至百元且提取金额不能超过上次提取至本次提取期间已归还的贷款本息。”

记者拨打市住房公积金热线,工作人员称,他们11月24日接到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平公管【2017】7号文,根据文件规定,11月27日周一上班后开始执行新政策。关于此政策的其他细节,工作人员建议记者与该中心归集科联系。

职能部门人士:

新政实施前办贷款是否可以全额提取需要咨询

随后,记者联系到归集科刘先生,他说,根据文件规定,购房贷款后确实只能像上述那样提取公积金。但是,职工购买商品房签订合同后,可以先申请提取公积金,只要留下相应的余额来核定贷款额度即可。

“我们签合同办贷款的时候,还没有新政策,当时了解到的是老政策并且根据老政策作出借钱付首付、提取公积金后还钱的决定。现在贷款已经办理,不能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了。”胡先生说,如果知道办理贷款过程中会有新政策实施,他也许会重新考虑是否买房,“新政策突然实施,也没有个过渡期,让我们措手不及。不知道相关部门能不能让在11月27日政策实施前已经签订合同办理贷款的购房者继续申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政策实施后的再按照新政策执行?”

对于胡先生的提议,刘先生说需要向领导反映,咨询之后回复记者。截至发稿时,记者没有收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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