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国内·资讯
3上一版  下一版4
 
187项消费品再降关税
宁波爆炸事件 两名失联人员已死亡
“e租宝”案二审宣判
我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5.65亿
江苏省鼓励给奶爸放“育儿假”
我省等14省市试点交通事故网上理赔
明天起我省水资源“费”改“税”
版面导航     
平顶山新闻网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新闻搜索: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11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租宝”案二审宣判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记者熊琳)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上诉一案二审公开宣判。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7年9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对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数罪并罚,判处罚金18.03亿元;对安徽钰诚控股集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1亿元;对丁宁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偷越国境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罚金1亿元;对丁甸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7000万元。同时,分别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对张敏等24人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3年不等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

一审宣判后,二被告单位未提出上诉,丁宁、丁甸、张敏等23名被告人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3上一篇  下一篇4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