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岸萌
本报讯 骑车路上不小心摔倒,脸部蹭到地面铺的钢板上,嘴唇、鼻子、牙冠受伤,寻找铺设钢板的相关单位,都不愿意负责。昨天,市民郭女士致电记者反映了此事。
市民摔倒受伤
郭女士说,她在市区建设路与新华路交叉口附近上班。11月27日上午9时许,她骑电动车沿建设路自东向西行驶,路过一家医院的在建工地,工地门口的人行道、慢车道上铺有焊着防滑钢筋的钢板,钢板东侧有一片水迹,她行至此处时电车滑倒,脸部摔在钢板上,受伤流血。到医院检查,嘴唇、鼻子撕伤,牙齿掉了一颗,牙冠也受了伤。她的家人去工地询问,负责人说钢板不是他们铺的,他们不管;又去找医院,医院法律办公室工作人员说郭女士是在医院外面摔倒的,医院不负责。
昨天上午,记者在解放军152医院住院部见到了正在打点滴的郭女士,她提供的诊断证明上写着“鼻部开放伤,切牙冠折伤,上唇裂伤,眼部外伤”。她说:“如果路面上没有铺钢板,我摔在路面上,肯定比现在受伤轻,不至于把嘴唇、鼻子撕裂成这样。”记者看到,郭女士嘴唇、鼻子以及左眼撕裂的位置已经缝合,喝水都困难。
郭女士家人在她摔伤之后报了警,警方调取了附近的监控。记者看到了郭女士家人用手机录的监控视频。视频显示,工地大门口钢板东侧有一片水迹,郭女士骑车经过时摔在钢板上,起身之后拿卫生纸捂住了口鼻。
该由谁负责?
随后,记者来到事发工地大门口看到,两块钢板南北向并排放着,占去了整个人行道和慢车道,钢板上焊着一道道钢筋。行人骑车经过时,钢板发出哐哐声。
工地门卫王师傅向记者证实,当天郭女士确实在工地大门口摔倒。但是王师傅说,11月28日郭女士家人已经找过工地领导,“领导说钢板在他们(施工单位)进来之前已经铺上了,应该是医院铺的,出了事应该找医院,不归我们管。”
随后,记者来到前述医院的法律办公室,工作人员刘女士称不知道钢板是不是医院铺的,需要咨询。截至记者发稿,没有收到回复。
记者就此事询问了市住建局,一男性工作人员称,此工地不归他们管。
出了上述事故,放置钢板方是否需要负责?河南金年华律师事务所高守伟律师说,在工地大门口放置钢板,造成上述事故的钢板放置方,需要承担事故中人员伤情加重部分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