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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11·18”火灾原因查明:系电气线路故障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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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大兴“11·18”火灾原因查明:系电气线路故障所致
现场内部首曝光,“夺命”浓烟从一层电梯井侵入租户房间 西红门镇原计划在火灾事发当日进行清退工作
▲地下冷冻仓库起火点首次对媒体开放
▼公寓二层楼道里被烧毁的衣服
 

大兴区西红门“11·18”火灾发生8天之后,北京市首次对外公布火灾事故现场内部情况。经公安部门调查,大兴“11·18”火灾排除人为放火嫌疑,起火原因系埋在聚氨酯保温材料内的电气线路故障所致。樊某某等20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大兴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昨天上午9时40分,记者来到了发生火灾的聚福缘公寓楼。在这个“三合一”建筑里,起火点地下冷库里仍能闻到明显的刺鼻气味;在地上一层,小加工作坊里堆放着大量纸质成品,旁边还有二层钢架床;在地上二层,密布着305间出租公寓,内侧的房间均没有窗户,而公寓楼对外的窗户上也都安装有无法紧急打开的铁护栏。

大兴区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魏毅宇表示,目前,北京正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就是重点针对这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工业大院、散乱污企业、违法建设等高危场所加大清理力度,彻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在采访最后,西红门镇镇长表示,针对聚福缘公寓的腾退工作原本本月初开启,原定于事发当天进行清退。但后来考虑到是周六,也是希望租住户能多点儿时间找房子,结果临时将清退行动时间延后到周一(11月20日),现在大家都很后悔。

●探访

起火点冷库仍存刺鼻气味

虽然戴着防护口罩,但刚一迈进地下室,记者还是被一股刺激性极强的味道熏得难受。偌大的空间内漆黑一片,建筑材料已烧焦变形,天花板和承重柱上沾满了炭化的保温材料。

据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西红门特勤中队政治指导员倪茂钟介绍,事发当晚,地下6个冷库有4个过火,大量有毒有害的热烟气从地下蹿至地上。经法医检验,19名死者的死因均是火灾引起的一氧化碳中毒。

据调查,2016年3月,樊某某在起火建筑地下一层开始建设冷库,近期冷库正处于设备调试阶段。施工人员均无相关专业资质。上述人员现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夺命”浓烟从电梯井扩散

进入一层,记者看到,被火炙烤过的建筑物内部一片狼藉。位于整栋楼东北侧的出口,是公寓最重要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却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与应急指示灯。在一层内还隐藏着一个生产纸质笔记本的生产加工作坊,几十平方米的空间内,堆放了大量纸质品。私拉乱建的电线、无序堆放的货物和电动车等将不宽的道路堵死,仅剩下不足半米宽的通行空间。“这里面还有一个房间是小作坊老板供奉关公的地方,平时直接用明火烧香。”消防人员介绍,这个小作坊堪称是“三合一”中的“三合一”,生产区域内堆放着大量纸质品,旁边还有二层钢架床,工人就住在这里。

一层进门处的一口电梯井已被大火烧毁。据了解,因整栋楼在施工中存在消防隐患,地上地下部分未进行分隔,事发时从地下冷库内产生的“夺命”浓烟正是经此处扩散至一层、二层。

二层公寓内侧房间都是无窗房

“楼顶的材料是聚苯彩钢板,发生火灾后会燃烧得非常快,产生大量有毒烟气。”据魏毅宇介绍,按照相关防火要求,作为疏散通道的走廊,墙壁应直接砌到屋顶。而在二层居住区内,走廊的墙和房间内的隔墙都未通到房顶。因此当火灾发生后,烟气就会通过上方楼顶和隔出的居室顶之间形成的“闷顶”迅速扩散至建筑的每个房间,这大大缩短了房间内人员的逃生时间。

由于公寓楼是回字形结构,内侧房间均为无窗房,而公寓楼对外窗户上都装有无法紧急打开的铁护栏。魏毅宇表示,对于低楼层居民来说,如当时能从窗户出来,利用床单拧成绳逃生,而不是冒险从浓烟中穿行,可能会有更大生还机会。

●声音

镇长:原计划 火灾当天要腾退

西红门镇镇长司文韬介绍,其实聚福缘公寓的这次事故是有可能避免的。原本这个公寓的腾退工作已经启动,我们11月初下发的腾退文件,大部分租住户都已经签约,原计划11月18日进行腾退工作。但后来考虑到是周六,也是希望租住户能多点儿时间找房子,结果临时将清退行动时间延后到周一(11月20日),现在大家都很后悔。

●原因

排除人为放火 系电气线路故障 所致

2017年11月18日,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二村一自建房屋起火,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北京市公安局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通过开展现场勘查、复勘,物证检验、鉴定,抓捕审讯嫌疑人,现场指认,走访询问相关人员,组织遇难人员尸体检验,组织专家论证等各项工作,综合目前工作情况,此次事故排除人为放火嫌疑。樊某某等20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大兴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经调查,樊某某自2002年至2006年,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先后分三次建成地下一层、地上二层、局部三层楼房,建筑面积共计约20000平方米,并陆续用于出租、经营。2016年3月,为出租和经营目的,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情况下,组织人员在地下一层修建隔断墙,准备建设冷库。2017年2月、3月,分别与相关公司签订制冷设备购销合同和防水保温工程施工合同,开始冷库建设施工。其间,樊某某多次安排李某、王某等人在自建房及地下冷库内铺设电线,相关作业人员均无专业资质。起火前,地下冷库正处于安装调试阶段,尚未投入使用。

在公安部火灾调查专家指导下,联合调查组全力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工作。经查实,起火部位位于地下中部冷库间南墙中部的墙面上,起火原因系埋在聚氨酯保温材料内的电气线路故障所致。

目前,公安机关正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调查取证,确定相关人员法律责任,依法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

(晚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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