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桂星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获悉,根据空气质量变化趋势研判和上级要求,我市决定将11月3日0时启动的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解除时间从11月8日24时延后至11月11日0时。
据介绍,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省气象台与专家组分析研判和预报结果,预计我省11月7日至10日可能有一次重度污染过程。按照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延长预警响应时间的最新要求,我市决定将11月3日0时启动的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解除时间从11月8日24时延后至11月11日0时。
按照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示,已启动橙色预警的市县,仍按照橙色预警及II级以上应急响应措施继续管控。
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严查严处不响应、慢响应、假响应违法行为,严查严处不作为、慢作为失职渎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