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本市·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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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轻中度污染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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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10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0月29日前我市空气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差
我市启动轻中度污染管控措施

 

□记者 王桂星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获悉,根据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10月29日前我市空气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差,空气轻中度污染风险较大。为改善空气质量,我市决定10月25日至29日启动空气轻中度污染管控措施。

据介绍,根据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10月25日至29日,我市空气高湿且缺少明显风力,空气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差,轻度或中度污染风险较大。为有效应对此污染过程,改善空气质量,经研究决定,我市已于10月25日零时启动空气轻中度污染管控措施,管控措施将实施至29日24时。

我市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工业企业污染管控:严格控制发电(供热)企业燃煤锅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洗煤厂、粉煤灰加气砖厂和石墨、碳素等生产加工企业的运行负荷,且保持稳定运行,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启动锅炉、窑炉等燃煤设施;加强对燃煤发电(供热)企业燃煤煤质的监督检查、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监管;加强对焦化企业错峰生产监管;加强对石墨、碳素、砖瓦、水泥(熟料)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各工业生产企业必须采取粉(粒)状物料密闭储存、密闭运输、加强运输车辆冲洗等有效措施防尘降尘。

全面排查餐饮行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和使用情况: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立即责令停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清理维护不到位、不能有效发挥油烟净化作用的,责令立即停业并进行清理、维护;拒不整改的,处以罚款,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加强机动车监管。加强对北环路、东(西)平郏路、许南公路、黄河路(新南环路)、平桐路、叶宝路等重点路口、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货运车辆的监管。我市交通运输、公安、住建、环保部门组织力量落实城区4个卡点执勤值守,严查严处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没有采取严格封闭措施的车辆严禁入市。强化城区及周边易拥堵路段交通疏导,确保道路畅通。

加强施工工地污染管控。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减少和控制扬尘污染的各项管理规定,达不到要求的严禁施工作业。加强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质量管理,严厉查处使用劣质油品行为。严禁非道路移动机械上路行驶。

加大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道路湿扫保洁频次,严防道路扬尘。

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督查办将对以上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和迟报、漏报、瞒报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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