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明年一季度起,四川省成都市民买书、看电影,有望获得积分返还用于再消费了!10月22日成都晚报记者从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获悉,《成都市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方案(2017—2020年)》日前印发。《方案》明确,成都常住居民到试点文化场所进行文化消费时,将以“互联网+金融”创新模式,用“先消费、后补贴”的方式开展消费补贴。图书、电影、演艺、文博景区四种消费业态将率先试点。
预计明年试点文化消费积分
记者从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获悉,为使《方案》落地,成都将制定《成都市文化消费积分实施管理细则》,预计于明年一季度展开试点。届时,成都常住居民到试点文化场所进行文化消费时,提供本人手机号码并通过认证,即可按一定比例获得文化消费补贴积分返还,1个积分等值于1元人民币。
积分将在交易完成后,自动即时打入消费者的“积分通APP”客户端账户,消费者用提供的手机号注册后,可以直接在“积分通APP”内的文化消费试点企业和项目再次消费,所返积分可以直接抵用消费金额,并再次获得文化消费积分补贴进行消费,以此循环,直到上限。参与文化消费积分补贴项目的消费者,活动期间在试点企业和项目消费后,均可按消费金额的15%至20%获得积分返还至其“积分通APP”账户内;每个消费者每年获得补贴上限为200分。
试点期间将重点选取图书、电影、演艺、文博景区四种成都市民文化产品(服务)的消费支出水平较高的消费业态,从四种消费业态中各遴选出具有代表性的企业或项目参加成都市文化消费积分活动,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最终覆盖成都市城乡区域内人文景观、影院剧场、书城书店、旅游景区、体育场所等十多个领域。
城乡居民文化消费
平均值将达4000元
此外,《方案》还指出,到2018年底,全市文化消费增速达到10%以上,全市城乡居民文化消费平均值达3000元,处于西部领先水平。到2019年底,全市文化消费增速达到13%以上,全市城乡居民文化消费平均值达3500元,处于全国比较领先水平,基本形成具有成都特色的促进文化消费模式。到2020年底,全市文化消费增速达到15%以上,全市城乡居民文化消费平均值达4000元,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汪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