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法制晚报记者获悉,10月8日晚,西藏自治区林业厅通过官方网站公布“越野车追赶藏羚羊”一事最新调查和处理结果,并依法对7名涉事人每人处以1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共计105000元。
西藏自治区林业厅作出如下处理: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的相关条款,对7名涉事人员每人罚款10000元。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条款,对7名涉事人员每人罚款5000元。三、责成涉事人员做出深刻检查。四、对事发区域的色林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协议管护员,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停发3个月基本补助。五、责成那曲地区申扎县对色林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不力的相关部门,进行问责。 (黎史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