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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9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法网恢恢]“老赖”拒不还钱被判刑

 

□记者 王春霞

通讯员 张雯

本报讯 借老同学6万元一直不还,还闹到了法庭上。面对已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而不予执行,结果触犯了刑法。记者昨天从新华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审判处被告吴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据审理此案的法官介绍,原告张某与被告吴某是30年的老同学,吴某于2012年向张某借款6万元,约定三个月内还清。然而到期后,吴某却无还款意向。张某索要无果,于2016年6月将吴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吴某归还6万元欠款。判决生效后,吴某一直未履行。今年2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向吴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吴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调查发现,吴某持有的银行账户上有小额存款。另外,为逃避还款责任,吴某不断更换工作地点。今年8月,执行法官在郑州将吴某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面对法院的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吴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认罪态度较好且已实际履行了还款义务,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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