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21日电(记者乌梦达)记者从21日召开的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了解到,为改善大气等环境质量,维护公共安全,北京拟修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将原有的五环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改为禁止燃放,在禁放区内不设置烟花销售点。
除了五环内禁止燃放,各区政府可以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五环外特定区域划定禁止或限制燃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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