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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系统带头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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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9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司法系统带头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

 

本报讯 据司法部网站消息,司法部近日印发《司法行政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司法行政系统要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同时推动落实“谁服务谁普法”。

《意见》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司法行政系统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结合行政应诉工作,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意见》要求,起草制定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除依法不宜公开的以外,草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通报情况。建立法律法规规章、重大政策解读机制和公告制度,凡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不宜公开的以外,发布时都要将政策解读作为必经程序。

《意见》指出,在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过程中,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引导考生诚信参考,依法严厉查处考试违法违纪行为。针对涉及司法行政的热点法治事件和社会关注问题,组织执法人员、专家学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进行及时权威的法治解读,正确引导法治舆论。 (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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