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今日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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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陈案昭雪:“存量错案”考验司法决心
微商老师若向家长推销这事儿就不妥
利益推手
@微言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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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9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微商老师若向家长推销这事儿就不妥

 

□雨来

朋友圈里做微商不是新闻,老师做微商也不是新闻,不过,做微商的老师若向学生家长推销,这事儿就不妥当。

为什么?因为老师和家长之间,纯粹因为学生才发生联系。作为家长,肯定希望老师把孩子教好,或者倾向于自己的孩子,有求助于老师的需求。显然,老师在这种结构中处于强势一方,拥有亲近或冷落孩子的权力。在这种不对等的关系中,强势一方向弱势一方推销商品,很难保证买卖的自由公平。也就是说,利益与公平难以兼得。

有人说,老师也有自己的休息时间,难道发个朋友圈都不可以?又没强迫你买,你可以屏蔽了不看。

这话经不起推敲。老师发朋友圈,针对的是朋友圈所有成员,你让家长咋好意思装不知道?

至于“老师那点工资不够养家糊口,不做微商还能干点什么”,根本不值一驳。

微信扩大了人们的交际圈,朋友圈里也未必是朋友。老师和家长不能说一定不能成为朋友,但彼此身份在交易中毕竟涉及利益冲突。这种利益,最好回避。

晚报记者采访发现,教育部门对老师做微商并无明确规定。不过,教育部门也表态了:可以制止。这说明教育部门也意识到此举并不妥当。那么,如何让这种“不妥当”转化为制度约束,尚需教育部门征求各方意见后作出智慧决定。

(相关报道见昨日本报A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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