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春霞 通讯员 张雯
本报讯 因公司法定代表人上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导致公司年检不能通过。9月1日,失信被执行人洪某只好从上海赶回平顶山,来到新华区人民法院履行5000元的债务及利息,这起拖了7年的老案件终于执结了。
据新华区法院执行局法官介绍,2010年8月,经新华区法院判决,被告人洪某给付许某各项损失费5000元。判决生效后,洪某未履行义务,许某依法向新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启动前,洪某举家搬走,具体地址不明。执行干警多次前往洪某户籍地鲁山县调查了解其下落,但一无所获。近日,新华区法院将该案补录入案件管理系统,并将洪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洪某为法定代表人的上海某物流公司在今年年检时,因洪某属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年检未能通过。9月1日,洪某只好赶往新华区法院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全部义务,还加倍支付了债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