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8月28日下午4点多开始,一条关于陕西“旅游商报”网站头条举报自己报社社长的消息开始在朋友圈疯传,此前名不见经传的“旅游商报”一下子出名了。现代快报记者8月29日登录发现,至今该文章依然占据头条,而关于其所举报的社长傅某借新闻采编人员资格证培训敛财一事,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明确表示,已经开始调查。
8月29日下午,现代快报记者再次打开旅游商报官网,这条“旅游商报社2017新闻资格证考试社长傅某疯狂敛财”的消息依然头条置顶,还注明来源为“旅游商报社”,责任编辑则注明为“持证记者”,内容为“2017年陕西新闻从业资格证考试,官方统一收取1000元的书本培训费用。旅游商报社社长傅某得知培训消息后,立即召开报社高层会议独断专行要求,本报社工作人员考试费用2000元,报社以外的人员通过旅游商报报考资格证收费3500元。私自调价,谋取钱财,报社并没有完整的财务机制,所有考试费用各部门领导收取后,全部通过微信转入社长傅某私人微信中。”
微博加V认证的“记者站网”在28日夜间转发此消息,标题为“小编要造反吗?旅游商报社官网头条放的是社长敛财报道!”
同时,“@记者站网”还扒出,在2014年9月23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向社会通报了中国贸易报等7起典型案件,其中就包括“旅游商报”与北京一文化传播公司签订承包合作经营协议,并违法聘用该公司人员担任报社执行社长、执行总编,违法任命相关人员担任“旅游商报”副社长和新闻中心主任,并收取费用为多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办理了新闻记者证。2014年8月,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依法对该报社处以警告、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现代快报记者获悉,该举报似乎与江苏一位龚姓男子有关。龚某是一家名为“南京旅游商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在今年5月7日,在一家网站上,就出现了一则“公开征集旅游商报社长傅某卖记者证敛财的犯罪证据”的文章,落款就包括南京旅游商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中提到该报社出租新闻中心负责人任职资质、谋求整体外包经营等,还提到如果有更多傅某通过办记者证敛财的证据,将提交给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陕西省纪检部门。
8月29日上午,现代快报记者也联系上了龚某,对此他的回复是,暂时不便站到前台。至于这次自己网站“举报”自家社长,他称是另有人所为,并暗示在旅游商报有不少人对傅某不满。
现代快报记者初步了解,龚某曾在旅游商报工作,也与该单位有过合作。
8月29日下午两点多,现代快报记者联系到了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该局新闻报刊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关注到此事,“正在调查。”
(孙玉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