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3版:红绿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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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曝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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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曝光台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十项措施》,震慑交通违法行为,警示交通参与者,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本报联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开设“交通违法曝光台”栏目,不定时为市民公布一些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危险驾驶罪典型案例,以此警示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出行时勿忘交通安全。

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1.2017年7月28日23时10分,李某某驾驶豫D99∗∗∗小型汽车沿郏县城关镇经二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行政路交叉口向左转弯时,撞到刘某停放在道路南侧的豫DXH∗∗∗小型普通客车,致双方车辆均有不同程度损坏。交通事故发生后,李某某弃车逃逸。

郏县交警大队对李某某实施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2.2017年8月5日6时30分,刘某某驾驶豫DM2∗∗∗自卸货车由西向东行驶至郏县安良镇塔林坡村路口右转弯时,与王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王某某当场死亡,二轮电动车损坏。刘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2017年2月19日15时,海某驾驶豫D96∗∗∗小型普通客车沿省道行驶至叶县常村镇文集村路段时,与王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王某某、黄某某死亡,海某受伤。海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2017年8月5日13时45分,翟某某驾驶豫DP∗∗∗∗(豫DR∗∗∗挂)陕汽牌半挂货车,沿207国道由南向北行驶到宝丰县大营镇小营村交叉路口时,与由东向西行驶、李某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二轮摩托车乘坐人燕某受伤,李某某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翟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2017年6月17日12时30分,谷某驾驶豫DMR∗∗∗小型汽车沿平顶山姚电大道自西向东行驶至开源路马庄转盘南口转弯时,与王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事故。事故发生后,谷某驾车离开现场。后经查证,谷某涉嫌实施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

2017年7月28日,北渡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对谷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对其不按规定投保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500元的处罚。对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

危险驾驶罪典型案例

1.2016年11月23日23时,赵某某驾驶豫D0M∗∗∗小型汽车沿市区湛南路自西向东行驶至河滨公园北门东200米时,与张某某驾驶的豫DT0∗∗∗出租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两车均有不同程度损坏。经鉴定,赵某某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为219.56mg/100ml。赵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017年7月20日22时20分,周某某驾驶豫DEX∗∗∗小型普通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郏县白庙乡豪门盛世KTV门口时,与张某驾驶的豫K89∗∗∗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两车均有不同程度损坏。经鉴定,周某某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为86.52mg/100ml。周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2017年8月3日16时22分,刘某某驾驶豫D∗∗∗∗7轿车沿鲁山县城南环路自东向西行驶至南环路与向阳路交叉口西100米时,撞上护栏。经鉴定,刘某某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为241.18mg/100ml。刘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2017年8月7日21时30分,张某某驾驶豫DMP∗∗∗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叶县文化路与广场东街交叉口南100米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张某某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为130mg/100ml。张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2017年6月25日17时,李某某驾驶豫D∗∗∗∗9小型面包车沿宝赵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宝丰县肖旗乡韩店村北路段时,因交通事故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李某某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为156mg/100ml。李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燕亚男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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