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元琪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今年我市的补充耕地任务为10000亩,具体任务已落实至各个县(市、区)。
据市国土资源局耕保科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要按照“占多小,补多少”的原则,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这项制度是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重要举措。今年我市确定的补充耕地任务10000亩中,舞钢市1700亩、宝丰县1300亩、叶县2200亩、鲁山县1400亩、郏县1400亩、石龙区500亩、高新区1500亩。我市已下发相关通知,将年度任务落实到各个县(市、区),确保今年各类投资项目对补充耕地指标的需求。
此外,我市国土部门积极服务建设用地报批,上半年共为5个批次的项目调配补充耕地指标42.7518公顷。上半年受理乡镇批次农转用项目4个,农转用面积39.5728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