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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8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我市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管控

 

□记者 王桂星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获悉,为实现我市环境目标任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管控。

据介绍,为实现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分配给我市的环境目标任务,根据省攻坚办和市政府有关要求,在全面贯彻落实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专家组关于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强化措施的基础上,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要求各县(市、区)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工信委,平煤神马集团采取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质量。

石龙区瑞平石龙水泥、郏县中联天广水泥、宝丰县河南省大地水泥等3家水泥企业要在停运一条生产线的基础上,运行生产线限产50%。

石龙区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宝丰县平煤京宝焦化有限公司、宝丰县洁石煤化有限公司等焦化企业限产50%。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帘子布厂)、神马尼龙化工公司、神马工程塑料有限公司、神马尼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负荷控制在60%以下。

平煤神马集团坑口电厂、市三和热电有限公司运行锅炉负荷要小于等于50%。

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督查办将对上述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下发督查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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