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认证为作家的微博账号李枫爆料称,曾遭到郭敬明性骚扰,引起网络一片哗然。
李枫昨晚更新长微博《关于郭敬明,致所有人》,称2008年参加郭敬明和长江文艺出版社一起举办的“第一届文学之新全国新人选拔赛”,并签约了郭敬明的公司。在出版第一本小说期间,他曾在宾馆遭郭敬明性骚扰。
李枫还透露自己曾咨询律师,“律师说目前中国的法律里,同性性侵犯犯罪是空白,而且这样的犯罪取证困难。”他称:“郭敬明的世界是一个淫乱的世界,他经常性骚扰、性侵犯签约到他公司的男作者、公司的男性职员,我知道的就有五个人,我不知道的就更多了”。李枫还艾特了公安部门,求其为自己做主,并让郭敬明受到法律制裁。
随后,郭敬明在微博发文回应此事:“1.完全捏造。2.已让律师处理。”
网上资料显示,李枫在出版个人小说《燃烧的男孩》时,郭敬明曾为他做序。(婉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