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14日电 记者14日从司法部获悉,其近日印发的《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对进一步规范公证执业行为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提出了进一步具体规范公证执业的五项措施:不准为未查核真实身份的公证申请人办理公证;不准办理非金融机构融资合同公证;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不准办理具有担保性质的委托公证;不准未经实质审查出具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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