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春霞 通讯员 付康生
本报讯 8月9日,新华区人民法院向申请执行人贺某的委托律师签发了执行调查令,这是该院发出的首份执行调查令。
据该院执行法官介绍,被告吴某于2013年向原告贺某借款100余万元,后贺某多次催讨,吴某只支付了半年利息,就以各种理由拖延不还余款。该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剩余欠款,但吴某一直不履行判决义务,贺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受理后,执行干警经多次查询,吴某名下的银行账户余额远不足以偿还执行案款。为此,贺某的委托律师向该院执行局申请执行调查令。执行局副局长宋亚辉接到申请后立即进行审查,以最快速度签发了该院首份执行调查令。
目前,律师已持“令”展开调查。
据了解,调查令可有效减少律师取证过程中的种种阻力,有助于提升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