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桂星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交通运输执法局了解到,因违法超限运输还拒不接受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经该局申请,湛河区人民法院对我市12家运输企业作出了准予强制执行行政裁定,在复议期限内这些企业未申请复议,湛河区人民法院将采取措施强制执行。
据市交通运输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62号),自去年9月21日起,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开始采取非现场执法的方式整治、处罚违法超限运输行为,通过交通部门四级联网系统调取高速公路收费站称重数据识别、认定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并向相关违法运输企业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绝大部分违法超限运输企业都能够主动前往市交通运输执法局接受处理,但是,还有12家运输企业37台(次)违法车辆经多次催告仍拒不接受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市交通运输执法局依法向湛河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向这12家运输企业强制执行此前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经审查,湛河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16份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书,并已送达被申请执行的运输企业。
据了解,通过调取高速公路收费站数据处罚超限运输只是市交通运输执法局迈出科技治超的第一步,接下来,我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还将在货车通行密集的重要路段安装不停车预检系统,该系统可在货车行驶中识别其是否超限运输,并记录相关数据,为交通执法提供依据。
这位负责人表示,今后,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采取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治超模式,从严打击超限超载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