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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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严查城区“黑渣土车”
监督施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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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8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交通住建公安等部门联合
严查城区“黑渣土车”

 

□记者 王桂星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了解到,从8月11日起,我市交通、住建、公安等有关部门将联合行动,严查城市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的违规行为,未取得相关资质的车辆和人员不得从事城市建筑垃圾(渣土)运输。

“黑渣土车”,是指未取得相关资质但从事建筑垃圾清运的车辆。按照规定,城市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实施市场准入制度,从事运营的企业必须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取得交通、住建(城管)等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等证件;车辆必须手续完备、车况良好、年检审验合格、达到全密闭运输要求;驾驶员必须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依法取得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驾驶习惯良好,无重大交通违法行为。运输车辆要统一编号、统一标识、统一密闭改装、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装置。

自8月11日起,城市建成区内严禁“黑渣土车”通行。对使用“黑渣土车”的施工工地,一律由主管部门督促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住建、交通、公安等部门将建立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机制,对“黑渣土车”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处罚一辆,实行三方惩处。

市民或单位发现违规运输城市建筑垃圾(渣土)等行为,可通过环保监督举报电话12369或“12369环保举报”微信平台进行举报,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将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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