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人民法院网报道,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近日继续审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二审稿)》。
近年来,子女干涉父母“黄昏恋”的事例并不鲜见。对此,修订草案规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自由,不得因老年人离婚、再婚而索取、隐匿老年人的财产及有关证件,或者限制老年人的居住权利。
修订草案还明确了追责条款: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的,由行为人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老年人组织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李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