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吕占伟
本报讯 因多次到法院哄闹、缠访,干扰办公办案秩序,卫东区法院日前对违法当事人楚某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司法拘留15日,罚款2万元。
据了解,楚某的女儿楚某某与平顶山某煤矿公司因工伤损害赔偿问题诉诸法庭,楚某是女儿的委托代理人。该案经平顶山市仲裁委仲裁,裁定除一次性支付楚某某相关费用外,其他部分费用按月支付,又经卫东区法院和市中院审理,最终认定原仲裁裁决有效,按照仲裁裁决执行。但楚某执意要求当事煤矿公司一次性支付所有费用。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楚某便以此为由到法院吵闹,并多次到卫东区法院、市中院无理缠访、闹访,审判人员劝解无效。8月3日,楚某再次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到卫东区法院闹访,严重扰乱法院诉讼秩序和正常办公办案秩序。
考虑到楚某的行为影响极其恶劣,为保障国家审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卫东区法院日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楚某司法拘留15日,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