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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8月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检察官郭丽娜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记者 杨元琪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检察院获悉,近日全国妇联公布《关于表彰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的决定》,湛河区检察院公诉局局长郭丽娜被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据了解,郭丽娜从检12年来,办理各类案件2000多起。通过她严查细审,2600余名犯罪嫌疑人被提起公诉,103名漏网之鱼(漏犯)被追捕追诉。其中成功办理70余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包括4起重特大涉黑案件)。所办案件保持“无错案、无超时限案、无违法违纪案、无举报投诉”的记录。此外,她在办案中及时给予因父母犯罪而脱离管教的孩子们关怀和保护,帮助引导他们走出阴霾,被网友赞誉为“最美检察官妈妈”。近年来,郭丽娜多次受到各级表彰,荣立个人一等功两次、个人三等功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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