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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6省份反馈情况
有多少地方在“假装治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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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6省份反馈情况
4000多人被问责,其中湖南被问责人数最多
 

7月29日起,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组陆续向被督察省份反馈督察情况,截至目前,督察组已向天津市、山西省、安徽省、福建省、辽宁省、湖南省反馈督察情况。

根据公开的信息来看,6省份已有4339人因环境保护问题被问责,其中,天津市被问责139人、山西省被问责1071人、安徽省被问责476人、福建省被问责444人、辽宁省被问责850人、湖南省被问责1359人。

水环境问题 较为突出

2017年4月28日至5月28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天津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督察指出,天津市环境保护工作与中央要求、直辖市定位和人民群众期盼尚有明显差距。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工作落实不够到位,大气环境治理仍显薄弱,水环境问题较为突出,一些突出环境问题长期没有解决。

截至2017年6月底,督察组交办给天津的4226个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共责令整改4331家,立案处罚1654家,罚款2622.7万元;立案侦查3件,拘留12人;约谈307人,问责139人。

【湖南】

洞庭湖区生态 环境问题严峻

4月24日至5月24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南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督察组指出,湖南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环境保护推进落实不够有力。如对大型企业环境问题不敢管、不愿管。二是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多见。三是洞庭湖区生态环境问题严峻。四是一些突出环境风险长期得不到解决。作为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湖南省陆续获得国家大量资金支持。

截至6月底,督察组交办的4583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4024家,立案处罚1203起,罚款6351.1万元;立案侦查133起,拘留174人;约谈1382人,问责1359人。

【山西】 一些地方面对突出环境问题强调客观因素

2017年4月28日至5月28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西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督察指出,山西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重发展、轻保护问题较为突出,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多见,大气和水环境形势严峻,生态破坏问题依然突出。

督察指出,山西一些地方面对突出环境问题强调客观因素多、主动作为少,漠视群众环境诉求,往往在上级督促或媒体曝光后,才被动应对,有的甚至被多次督察、约谈后,仍行动迟缓。

临汾市对环境保护部督察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2016年冬季采暖期,环境质量急剧恶化,引发社会舆论高度关注。运城市2015年底被环境保护部挂牌督办,但摘牌后即放松整治,部分钢铁、焦化企业仍未完成提标改造,平陆等地污水处理厂至今不能正常运行,大量超标废水排入黄河。晋城市区污水处理厂每天近百吨污泥临时堆存于自然沟壑中,环境风险突出。

截至2017年6月底,督察组交办给山西省的3582个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2485家,立案处罚856家,罚款7179.7万元;立案侦查22件,拘留61人;约谈1589人,问责1071人。

【安徽】 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存在薄弱环节

2017年4月27日至5月27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安徽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督察指出,安徽省环境保护重发展、轻保护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区域性环境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存在薄弱环节,巢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形势严峻,重点流域区域环境问题突出,一些突出环境问题长期没有解决。

督察指出,安徽省一些领导干部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对自身肩负的环保责任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环境保护法治意识淡薄,《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出台后,条例规定的有关要求基本没有落实,甚至仍然大量违法开发建设。

2011年通过行政区划调整,将巢湖整体纳入合肥市管理,并成立安徽省巢湖管理局,以便对巢湖实现统一保护监管,但由于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监管不力,体制优势没有得到发挥。

截至6月底,督察组交办给安徽省的3719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3113家,立案处罚803家,累计罚款2635.2万元;立案侦查52件,拘留63人;约谈637人,问责476人。

【福建】 一些领导干部对当地环境质量盲目乐观

2017年4月24日至5月24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福建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督察指出,福建省,环保工作力度和成效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仍有差距。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对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不够,部分海洋和生态敏感区保护不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一些突出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督察指出,福建省一些领导干部对当地环境质量盲目乐观,对当地明显存在的生态破坏、环境基础设施落后、城市脏乱差等问题缺乏基本认识。

督察指出,还有一些同志把环境基础设施问题归于历史欠账,把长期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归于客观原因,既没有从主观上找原因、找差距,也没有积极采取措施去研究、去解决。

截至6月底,督察组交办的4903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5368起,立案处罚1763家,罚款5284.6万元;立案侦查54件,拘留31人;约谈991人,问责444人。

【辽宁】 2013年和2014年连续两年没有研究环境保护工作

2017年4月25日至5月25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辽宁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督察指出,辽宁省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一些问题相当突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识和推进不够,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力,重点区域违法建设问题突出,一些突出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督察指出,辽宁省有的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谈及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空气质量不达标天数不降反升,就强调是2013年基数存在问题;谈及辽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恶化,就强调干旱少雨等自然因素,从主观上找原因、从工作上找差距不够。尤其是,辽宁省委常委会2013年和2014年连续两年没有研究环境保护工作。

截至2017年6月底,督察组交办给辽宁省的6991件群众举报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3482件,立案处罚1706件,罚款6928.4万元;立案侦查105件,拘留32人;约谈581人,问责850人。(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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