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3月26日,上海一名11岁男孩在使用ofo共享单车过程中与客车相撞,被卷入车底身亡。最近,死者父母将共享单车提供方连同肇事方诉至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索赔878万元,并要求ofo立即收回所有机械密码锁具并更换为更安全的锁具。
原告代理律师张黔林向华西都市报记者介绍,2017年3月26日中午,该男孩与同行的三位伙伴(均未成年)骑ofo单车时,于当日下午1点37分与上海弘茂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客车相撞,致使该男孩倒地并从该大型客车前侧进入车底遭受挤压、碾压,后经上海长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驾驶员王某负本起事故主要责任。
7月初,男孩父母将肇事司机及车辆所属的汽车租赁公司以及相关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原告除了要求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878万元以外,还要求静安区人民法院判令ofo小黄车:立即收回所有的ofo机械密码锁具并更换为用户用完后必须锁住且儿童无法轻易打开的锁具。
男孩父亲称,平时并不允许孩子独自骑行。对于共享单车,孩子没有手机根本无法注册账号,而父母也没有注册过共享单车的账号。当天,该男孩在路边寻找到一辆密码锁可直接按开的小黄车,和3个小伙伴一起上路骑行。
许多网友认为,除了共享单车应该在其硬件上做好安全防备措施,未成年人的父母也应该承担起监管自己孩子的责任。一旦意外发生,终身追悔莫及。@瑞士几斗说:“你们作为孩子的父母连最起码的看护都没有,这难道不是父母的过失?”
(华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