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耀华
本报讯 俗话说多子多福,但在鲁山县城居住的李老太却似乎不那么幸福。因无人赡养,她一纸诉状将7名子女告上法庭,要求按月支付生活费用。可判决下达后,依然有个别子女拒绝履行判决。直到法官近日前往强制执行,李老太的儿女们这才履行了义务。
据鲁山县人民法院法官介绍,今年80多岁的李老太先后育有7名子女,但在赡养问题上,子女之间产生分歧。去年冬,李老太将7名子女全部告到鲁山县人民法院。2016年12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每位子女每月支付李老太380元生活费。但判决下达后,个别子女却对判决内容置之不理。今年6月,李老太申请法院对其中的3名子女进行强制执行。之后执行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劝解,但对方根本不听。7月13日,执行法官再次来到李老太大儿子家,决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并将其带到法院。另外两个女儿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找李老太承认错误,同时向法院缴纳了执行款。被带回法院的大儿子也打电话让家人送去了应支付的所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