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傅纪元
本报讯 我省高招录取正在进行中,根据往年经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和家长紧张等待录取信息的急切心理,布下“招生陷阱”,诱骗考生和家长。市招办提醒考生和家长通过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详细了解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办理相关手续的程序,不要轻信无根据的招考信息和招生中介,谨防六大招生“陷阱”,以免误入骗局。
招数一:某些不法分子以“帮忙”为由获取考生的报名号、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和信息查询密码等信息后,利用考生和家长对高招信息渠道不畅等原因带来的“时间差”,赶在考生之前获取录取信息。本属于正常投档和录取,他们却向考生家长邀功请赏,声称是自己找亲戚朋友、花钱疏通关系后考生才被录取的,向考生和家长索要“活动经费”。
提醒:考生在录取期间到当地招办设立的服务大厅及时查询自己的档案状态(投档、退档情况)及录取信息。高招各批次录取结束后,考生登录官网查询是否录取一目了然,除此之外,考生不要轻信他人的任何承诺。
招数二:某些不法分子称可使分数低的考生被投档或被更好的学校录取,还可以从普通专业调到热门专业,以此骗取考生钱财。
提醒:我省高招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招生录取期间,省招办严格按批次、分科类、按各高校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按考生位次依次检索、一次性投档,绝不会出现“低分高投”的情况。学校确定录取名单后,对退档的考生要说明退档理由。在整个录取过程中,一切操作都严格规范。如果有人声称花钱就可以上大学,或借上大学须缴纳“中介费、赞助费、学杂费”等名目要钱的,必定有诈。
招数三:某些不法分子自称是高校或招生部门某领导的熟人、亲戚,声称能通过关系弄到“内部指标”帮助考生入学,以此为由收取“介绍费”或“录取费”。
提醒:我省高招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规则,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点招”,严禁高校体制外招生,严禁高校招生中“先上车后买票”的违规行为,对未经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而擅自录取的各类考生,将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招数四:某些不法分子假冒高校招生老师,伪造招生录取文件、院校介绍信、预录取通知书、入学批准书等材料,声称可以全权代表高校进行招生,只要考生交钱就能被预录取。
提醒:我省严格要求招生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招生纪律,考生和家长如果遇到有人声称自己是高校或招生考试机构的工作人员能够帮助考生被录取的,一定不要轻易相信,要及时举报。而其拿出一些所谓的书面材料,其实是“障眼法”,考生和家长要注意鉴别。考生可以登录省招办官网查询录取信息,核查自己收到的录取通知书的真伪。
招数五:近年来,高等教育的形式越来越丰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偷梁换柱”的伎俩,混淆网络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区别,蒙骗希望就读普通本科院校的考生,声称只要交钱就可以上大学,甚至上重点大学。当家长花钱拿到录取通知书后,才知道所就读的并非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而是自学考试助学班、成人高等教育辅导班或网络学院。
提醒:不同的招生类别,其入学条件不一样。不同学习形式的高等教育,所获毕业文凭的社会认同也不一样。教育部明确规定,各高校不得发布未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章程或者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不得避开省级招办通过中介机构或学校教师等自行组织生源录取考生。高校不能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违规承诺吸引或欺骗考生入学。
招数六:随着高校招生自主权的扩大,目前有部分高校经过教育部批准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不少不法分子趁机把“自主招生”渲染成“自由招生”,让家长误以为自主选拔录取就是学校说了算,可以利用这种方式录取分数较低的考生。还有一些不法分子以定向、委培之名,向考生和家长许诺可以降分录取,骗取定向培养费。
提醒:高校要获得自主招生资格,必须经教育部批准,考生可查询教育部网站了解高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