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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旅游局发布暑期旅游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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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7年7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旅游局发布暑期旅游消费警示

 

口记者 王春生

本报讯 暑期出游高峰来临,市旅游局7月6日发布警示,提醒游客暑期外出旅游一定要注意安全,做好防范。

选择正规、有资质的旅行社。要查看旅行社是否有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证照的有效期。

不要参加低价旅游团。价格低于旅游成本,旅游质量将得不到有效保障,甚至存在严重隐患。

签订旅游合同。游客出行前须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容易引发分歧的事项要在合同中书面约定,并索取正规发票。同时,要有选择地为自己购买合适的保险产品,索要保单和凭据。

游玩水上项目时,应多注意安全。漂流、潜水、摩托艇、水上滑翔等项目风险较高,要选择资证齐全的经营单位,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要冒险挑战超过自身承受能力的高危项目。未成年游客请勿单独参加水上游览项目。

注意饮食卫生。夏季温度高,食物容易变质,应选择正规的餐饮场所就餐,最好选择高温加工的新鲜食物,并随身携带一些治疗腹泻的非处方药物。

遇到纠纷要理性维权。旅游中遇到纠纷时,可先与导游及旅行社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待返程后向组团社所在地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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