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国内·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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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7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陕西富县县委书记就“被抄袭”作检讨
官方:抄袭新华社文章的 作者还没找到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陕西富县县委办获悉,日前,在该县开展的民主生活会上,富县县委书记李志锋就“被抄袭”事件作了检讨,并表示“深感痛心和内疚,要以此为戒,深刻反思,老老实实学习,老老实实干事”。

富县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尚未调查出该抄袭文章的真正作者是谁。

记者了解到,“被抄袭”事件发生后,富县县委就此事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书记李志锋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讨。他表示,作为县委书记对此深感痛心和内疚,反映出的是自身党性不强、要求不严、对学习重视不够、对理论文章指导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等问题。他表示,自己完全接受舆论监督和批评,要以此为戒,深刻反思,从灵魂深处找根源,认真整改工作作风不实不严等问题,以老老实实的态度学习,以老老实实的态度干事。

此前,富县官方明确表态,此次事件的作者为县纪委工作人员,向《延安日报》提交文章的系县委办工作人员,并称“县委办存在重大过错”。

昨日,富县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文章的作者还没找到,官方还在进一步调查。

今年6月23日,一篇刊登在《延安日报》、署名为中共延安市富县县委书记李某、题目为《欲明人者先自明 欲正人者先正己》的文章,因内容与新华社两年前发表的一篇时评文章有800余字相同,被网友质疑涉嫌抄袭。(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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