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今日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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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被署名”:“不知情”比“抄袭”还要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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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7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县委书记“被署名”:“不知情”比“抄袭”还要糟糕
实话实说成本最低,实事求是价值最大。被署名文章“涉嫌抄袭”,自己却不知情,这反映的问题不小于抄袭本身。
 

□普沙岭

6月23日,《延安日报》刊登署名为中共延安市富县县委书记李某的文章,其内容与新华社两年前发表的一篇时评文章有800多字的雷同。网友质疑涉嫌抄袭。

富县有关方面称,经初步核实,该文章由县委办组织撰写,李某本人并不知情。至于为何会以署名文章形式见报发表,李某也不知情。

如此解释,恐怕问题就更大了:比涉嫌抄袭还要大。

某些基层领导因太忙或不擅长文字,由专门的人搜集材料、组织撰写,不是什么秘密,但总还是有底线的:领导总要对写什么、怎么写给出意见;公开发布的稿子,总要最后把关。尤其是领导的“学习心得”,怎么说都是个人心得,怎能从头到尾完全不知情?

下级主要领导在上级党报上发署名文章,通常是有详细规定的,起码也是有“规则”的,不是想上就上的。县委办的几个人捣鼓捣鼓,就能捣鼓到上级党报上署名发表,“欺瞒”着县委书记完全不知情,未免令人生疑。

再延伸一点说,如果一个县委书记,对自己署名文章都掌控不了,写什么不知道,发哪了不知道,一问三不知,是不是管理存在明显的漏洞?

按照当地对外宣称的口径,李书记的汇报是“底下人擅自绕过自己署名发表”。纵是如此,“欺瞒”背后的问题——把署名学习心得当“官样文章”敷衍应对,发表前后署名者压根不知情等奇怪现象,显然也难言正常。

当然此事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当地官员被网友质疑之后慌了神,急忙搞责任“切割”。如果这是一种危机公关的套路,我觉得涉事官员可以把出这种损招的人撵远:写学习文章整段照搬,只能说是学习风气不正、写文章态度不端,或者说写文章水平不高、做事情不走心。如果还要强调“什么都不知道”,领导大名可以被四处使用,还给了下属一个“遇到问题领导不敢担责让我们背锅”的印象,恐怕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实话实说成本最低,实事求是价值最大。被署名文章“涉嫌抄袭”,自己却不知情,这反映的问题不小于抄袭本身。所以,尊重常识认知,好好反省问题,以诚意换取舆论谅解,恐怕比看起来聪明反被聪明误的“什么都不知情”,要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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