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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下月起开展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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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7年6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向违法用工说“不”
我市下月起开展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专项检查

 

□记者 杨岸萌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省有关规定,我市7月3日至8月3日将在全市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范围为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钢铁、煤炭等行业企业以及劳务派遣单位。

专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遵守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情况;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时、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其他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

有关单位将组成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理)。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特别是发生过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逐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依法立案、及时查处。对在建工程项目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情况、参加工伤保险情况集中开展排查,一旦发现违法行为立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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