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下午,中国足协下发了《关于2017年夏季注册转会期收取引援调节费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此通知中,足协明确了2017年夏窗转会时间:6月19日至7月14日。此外,此前曝出的转会期收取引援调节费的新政在今年夏天立即实施。
根据《关于限制高价引援的通知》的要求,为限制职业足球俱乐部追求短期成绩、高价引援,规范球员转会行为,足协特制定2017年夏季注册转会期收取引援调节费的相关实施意见。
足协规定,俱乐部盈利与亏损以俱乐部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项为参考。执行局将对相关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行业内公示。根据俱乐部的财务收支情况,在2017年夏季注册转会期内(6月19日至7月14日)执行收取引援调节费用的政策。
足协规定,各俱乐部夏季转会引入外援资金支出未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人,引入国内球员资金支出未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人的相关俱乐部,不需缴纳引援调节费用。若超出,应等额缴纳引援调节费用,该笔费用纳入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王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