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燕亚男
本报讯 近日,大学生小侯到市区一家装饰公司实习,没想挣钱不多,还被对方拖欠了工资,这让他很无奈。
小侯是平顶山学院大四学生。今年2月,他通过校园应聘来到位于建设路西段的高饰易家装饰公司实习,做市场营销,月工资1500元。每月联系到15个客户后,每多联系一个客户加50元钱。第一个月小侯只拿到了800多元,后来又干了半个月,小侯辞职了。等到4月份去领3月份的工资时,小侯却被公司财务告知没有他的工资。财务说公司有规定,辞职要提前15天提出申请。小侯没有按规定提出辞职,不能发工资。
“我不知道这个规定,之前也没有人告诉过我。”小侯说,还有一位同学跟他一样被拖欠了工资,到现在也没有要回来。
记者联系了该公司一位高姓负责人,他表示,公司有明文规定,普通员工离职前必须提前半个月到公司行政部递交辞职报告,因为需要提前上交一些内部资料。小侯的具体情况他会跟行政部再核实一下。
新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帮助协调此事。同时,建议在校大学生找工作时一定要跟公司签订正规合同或者试用期协议,如果遇到问题,这将是保护自己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