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法制晚报》消息,网店店主胡某在购买优酷会员礼包时发现系统存在漏洞,在不到半年时间里,他利用漏洞进行了10余万次交易,盗窃被害单位资金1300余万元,并挥霍一空,其中仅打赏网络主播的资金就高达400余万元。
昨天上午,北京市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胡某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胡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半年“偷”1300余万元
1996年出生的胡某是贵州省黔西县人,初中文化程度,是一家网店店主,经营游戏币、软件等虚拟商品。
胡某说,2015年11月,他通过网店主页面购买了一个120元的优酷会员资格送给客户,虽然系统提示赠送成功,但客户说没收到。“我返回支付宝账户,发现多了120元,我这才知道如果充值不成功,优酷会通过支付宝返钱给我。”胡某知晓了网店的系统漏洞后不到半年时间内,利用该漏洞盗取1300余万元资金。
经公诉机关查证,胡某半年时间交易10余万笔,平均每天交易600多笔。
告诉父亲以后不用工作了
胡某说,1300万元,除了自己公司开销、吃喝外,有600万元用在YY平台上消费了,一部分打游戏花了,四百多万元打赏给女主播了,喜欢就送礼物,多的一次性送四五万元。
据胡某供述,如此“大方”地打赏女主播,并非是想讨好女主播,只是他觉得钱来得轻而易举,打赏女主播很有面子。
最后剩余的几百万元,胡某说有的他借给周围六七个朋友,还给了父亲不少钱。胡某的父亲在证言中称,儿子胡某曾告诉他以后不用工作了,没钱了就问他要,自己每天都赌,一天能输好几千元。
获刑15年不上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被害单位财物,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悔罪,部分赃款赃物已追缴,依法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胡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一中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在案扣押款物发还给被害单位,不足部分责令被告人继续退赔。
胡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唐李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