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19日,陕西省兴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门前出现一名男子,他在鞭炮声中将一面锦旗交给交警,内容竟是“胡乱作为 以权谋私”,引来不少人围观。
网络相关信息显示,5 月19日上午9时许,在兴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门前,一名身穿白色上衣的男子拿着一面写着“胡乱作为 以权谋私”字样的锦旗,而这面锦旗指名道姓是赠给兴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名警官的。当时引来不少围观群众,送完锦旗后,这名男子离开现场。
5月21日上午,记者来到照片拍摄现场兴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门卫师傅回忆,当时他正在院内打扫卫生,听见外面放鞭炮,以为谁家结婚,出去查看时,发现一名男子拿着锦旗要送给民警。门卫师傅称,经常有人前来送锦旗,都是表扬的。然而,这面锦旗被打开后,内容着实让人难以接受。
据了解,送锦旗的男子谭某是武功人,他是兴平交警不久前处理的一起交通事故一方的亲属。
5月4日,兴平市赵村镇村民贾某向兴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报案,称其在5月3日早上,在秦岭影剧院巷内停放电动车时,不慎撞上停在前边的一辆电动车,导致被撞电动车向外倒,又将一辆停放着的大众汽车擦伤,她本人愿意承担责任为对方修车。然而,双方却因赔偿问题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大众车司机亲属谭某遂于5月19日,向负责处理这起事故的杨警官送上这面“特殊”锦旗。
事发后,谭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很后悔,向交警大队写了书面道歉信。
当天,兴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这起事故进行了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负全责的贾某赔偿车辆受损一方1100元。谭某对处理结果表示很满意。
兴平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办案民警称,送“锦旗”事件发生后,谭某非常懊悔,但其行为已经违法。因谭某的行为扰乱单位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公安机关对谭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华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