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本市·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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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5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确定41个秸秆禁烧重点对象

 

□记者 王桂星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禁烧办了解到,为促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减少大气污染,我市在城区周边和高速公路沿线划定了41个秸秆禁烧重点乡镇街道。今夏秸秆禁烧期间,我市将采取市直单位分包督导等措施确保这些重点乡镇实现秸秆零焚烧。

据了解,我市今夏41个秸秆禁烧重点乡镇街道分别是:舞钢市庙街乡、枣林镇;宝丰县李庄乡、闹店镇、周庄镇、杨庄镇、肖旗乡、石桥镇、赵庄镇;郏县李口镇、冢头镇、长桥镇、王集乡、堂街镇;鲁山县磙子营乡、张官营镇、张良镇、马楼乡、瀼河乡、辛集乡;叶县昆阳街道、任店镇、龚店乡、洪庄杨镇、龙泉乡、仙台镇、廉村镇、邓李乡、叶邑镇、保安镇、辛店镇;湛河区北渡街道、荆山街道、河滨街道、曹镇乡;卫东区东高皇街道、蒲城街道;新城区滍阳镇;高新区遵化店镇;新华区焦店镇、香山管委会。

市禁烧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夏秸秆禁烧期间,我市将实行市直单位分包重点乡镇街道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分到的市直单位将派出由一名县级干部带队、两名工作人员组成的禁烧工作组,深入分包乡镇街道,指导并协助开展秸秆禁烧。禁烧工作组与分包乡镇街道同岗同责,共同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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