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本市·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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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5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故意丢下10元钱 趁人捡钱偷手机
犯罪嫌疑人刘某被批捕
 

□记者 王辉

本报讯 在网吧内故意丢下10块钱,借网友俯身捡钱时将对方手机偷走。昨天上午,犯罪嫌疑人刘某被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市公安局中兴路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去年10月16日,李某在市区建设路与开源路交叉口附近一家网吧上网,将自己的苹果6手机放在电脑桌上,在同一网吧上网的刘某发现后顿起贪念。他掏出10元钱丢在李某左侧地上并拍了一下李某。李某回头查看,刘某示意地上有钱,李某便弯腰拾钱。刘某趁机拿起李某的手机迅速离开了网吧。

李某发现自己的手机不翼而飞,跑到网吧外边追赶,刘某早已不知去向。李某立即拨打110报警,中兴路派出所民警接警而至,调取监控录像后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就是刘某。随后,民警多次来到刘某家中等处追查刘某未果。

今年3月,民警通过公安网比对发现,刘某先后被开封看守所与商丘监狱关押。原来,去年10月刘某在本市作案后又流窜到开封市继续作案,并因此被判刑。前不久,刘某被民警从商丘一所监狱押回平顶山。经审,刘某对上述盗窃事实供认不讳。本月初,刘某(1983年出生,我市新华区人)被我市警方刑拘。昨天,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对刘某批准逮捕,等待刘某的将是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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