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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霸道拦路”警察: 网友质疑不会影响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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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成都“霸道拦路”警察: 网友质疑不会影响心情

李抗资料图
李抗将警车横停在斑马线上,拦住过往车辆,随后下车扶老人过马路 视频截图
 

近日,一段“成都警车霸道拦路”的视频火了。而真相背后,上演的却是暖心一幕。

这段几十秒的监控录像中,一名警察为了保证一位老人安全地过马路,将警车横停在斑马线上拦住过往车辆,随后下车扶老人过马路。

视频流传开后,不少网友毫不吝啬地给他“点赞”,并转发这一“正能量”。不过与此同时,也有网友质疑,警察将车停在人行横道上的行为并不合规合法。

视频中的这位警察是四川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天平派出所指导员李抗。从1991年成为一名警察至今,李抗已经从警26年。一下子成了“网红”,这让李抗颇为不习惯。他直言,完全没有想到这件事情会有这么高的关注度。

李抗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说,当时根本没有想那么多,就觉得老大爷太危险了,得赶紧让他脱离险境。

这件事情之后,李抗还专门和同事找到了老大爷的家属问了问情况。他们了解到,老大爷今年已经85岁了,脾气比较犟,经常一个人打把伞在外面走。

李抗告诉记者,自己也看到了一些网友的质疑,但这并没有影响到他的心情,也不会影响工作和生活。“今后遇到这样的事情还会这样去做。除了我之外,我相信每一个警察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会这样去做。”

拦路真相

红灯后老大爷仍低头穿行

“就觉得他很可能被过往车辆撞倒”

记者:视频中记录了“霸道拦路”一幕,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

李抗:5月10日中午12时30分,我开着警车从分局回派出所的路上,走到一个十字路口(奋进小区与三岔旅游通道路口)的时候,我把车停在左边的左转弯车道等红灯,这时候人行横道的绿灯是亮的。我注意到,人行横道的右边,有一名岁数较大的老大爷打着一把伞,正在很慢、很慢地过马路。

不过,老大爷还没有走到路中间的时候,过街信号灯就变成了红色。但老大爷当时并没有看见,还是低着头继续往前走。这时候两边汽车通行的红绿灯都变成了绿灯,汽车已经开始快速通行。

当时看到这个情况,我就觉得老大爷很可能被过往的车辆撞倒,因为他刚好处在马路接近中间的位置。我马上把警车开到了斜对面的人行横道上,将前面的来车挡住,然后下车扶住老大爷,慢慢地、安全地将老大爷送到了马路对面。

记者:那条马路限速多少?从视频上看,当时车好像并不太多。

李抗:那条马路叫双简路,整条马路的限速是80km/h。视频中看车不多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因为正值中午,车本来也比较少,二是大家所看到的视频,是我用车挡住来车的时候,在那之前很多车都已经开过去了。

记者:扶着老大爷过马路,你俩有没有加快速度走?你们有交流吗?

李抗:我扶住他的时候,他什么都没说,我也没说话,就想尽快地把他扶到马路对面。我当时还稍微使了一点儿劲,想拖着他快一点儿走。但大爷马上说:“脚疼,脚疼,不能走那么快。”

我就说:“好好好,那就不着急,慢慢走。”就是这几句很简单的交流。

安全考虑

见后车离得还比较远 抓空当才敢开车拦路

记者:看视频中,你下车之后,还向两边的车辆招了招手,是想让它们停下吗?

李抗:对,当时有一辆黑色轿车开得有点快,我就抬了抬左手,示意他停一下。

记者:你是立即开车拦在斑马线上的吗?有没有考虑这样做有些不安全?

李抗:当时老大爷已经在车流中穿行一会儿了,他确实没有注意到周围来往的车辆,只是自顾自、低着头在走路。我当时很想提前把车开过去挡车,但是对面来车太多了,我根本就不敢开过去。

我是放过去一批车以后,看到后面的车离得还比较远,抓住了这个空当,才敢把车开过去挡住了后面来的车。

记者:把大爷扶过马路后,你做了什么?

李抗:将老大爷扶过马路后,我赶紧跑步过去把警车挪开了。

记者:在你扶老大爷过马路的这段时间里,有司机不高兴或者表示不满吗?

李抗:我并没有看到所有车主的表情,但有两点可以肯定,在我扶大爷过马路的过程中,没有一辆车从警车旁边强行开过去,也没有一辆车鸣笛按喇叭。

我感觉大家还是比较理解和支持我的行为的。

回应质疑

把车停路边再扶老人危险系数大 如再紧急拦车易引发事故

记者:你有考虑过把车停在路边,再去扶老大爷过马路吗?

李抗:如果我把车先停在路边再下车去扶他,这样的话两边的车辆仍然在通行,我自己都有生命危险,到时候再去紧急拦车,就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记者:你会上网看大家对这件事情的评论吗?你知道有人在质疑你吗?这会影响你的心情吗?

李抗:会看,但不是每一条都仔细看。

网上那些质疑不会影响我的心情,也不会影响到我的工作和生活。

因为我看到越来越多的网友评论肯定我的所作所为,他们对我的做法还是很认同的。

记者:今后遇到这样的事情,还会这样做吗?

李抗:会。除了我之外,我相信每一个警察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会这样去做。

律师说法

警察做法属紧急情况救助 并无明显违法执法行为

昨天上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刘仁堂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人民警察法》第21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安全处于危难情形时应当立即救助。《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规定,警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的限制,其他车辆应当让行。

本次成都警察扶老大爷过马路事件,体现了警察执法助人的灵活性,在行人遇到危险的时刻,能够积极主动及时地采取措施,体现了一名警察丰富的实务经验,在遇到紧急情况下能够果断做出决定,客观上也避免了一起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

而针对部分网友提出的违法执法问题,刘仁堂表示,这个需要结合现场客观情况来确认违法的必要性。生命无价,执法为民,把车停在斑马线上也是这位成都警察在紧急情况下的救助行为,并无明显的违法执法行为。这样的正能量“网红”,应该多多提倡和鼓励点赞。

(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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