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本市·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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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意金该不该退 买家中介有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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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4 2017年5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购买二手房突遇“变故”
诚意金该不该退 买家中介有分歧

 

□记者 牛超

本报讯 市民代先生通过市区一房屋中介公司看房,在交过诚意金准备签订合同时,房主突然联系不上了。代先生要求中介公司退还诚意金,中介公司认为自己已经按照代先生的要求与房主洽谈成功,没签成合同与他们无关,所以不予退还诚意金。为此,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突发状况:联系不上房主

代先生说,4月20日左右,他委托新城区家天下房地产中介公司买房,“当时对方说,看房不收钱,购房成功后,按总房价的1%收取佣金。”4月底,他看中了一套君临天下小区的房子,售价65万元,便委托中介公司与房主谈价格,“我的心理价位是61万元”。

5月1日,中介公司与代先生签订了一份协议,并要求代先生先交纳3000元诚意金。“此时,对方说会按我的要求与房主谈价格,成功后,诚意金冲抵一部分佣金,谈不成退钱。”代先生说,不久,他收到中介公司的回复,说已经谈成61万元,并约定好了与房主的见面时间。5月4日,代先生与房主见面。双方在沟通细节时,代先生想起来用公积金贷款需要核实征信,因此双方当天没有签成合同,约定次日再见面。

次日,就在代先生准备与房主签订合同时,他的家人发现房子的窗户外面有点小问题。“楼下是一家茶舍,它的门头上有个‘兽头’正对着房子的窗户。”代先生说,他和家人认为不吉利,想让房主或中介公司处理一下,但房主和中介公司都表示无法处理。于是,他便决定自己处理,等处理好了再签合同,房主先行离开。当天中午,“兽头”一事便处理好了,但此时中介公司却迟迟联系不上房主。

由于没有签订购房合同,代先生认为交易没有成功,遂要求中介退还诚意金,结果被拒。

房产中介:已尽到约定义务

昨天上午,记者就此事与房屋中介公司的周女士取得联系。周女士说,在代先生交纳诚意金后,她已经按照协议为其谈好了价格,并且约来了房主。但在两次与房主见面的过程中,代先生都以各种理由不签合同。

周女士说,其实,随后房主给她发了短信,说“对方事儿太多,(房子)不愿意卖了”。

至于诚意金,周女士说,每个行业都有行业的规定,诚意金是公司规定的,无法退还。如果有可能,她愿意继续为代先生提供房源,直到交易成功,并将这笔诚意金作为佣金的一部分冲抵。

业内人士:书面约定应写清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法律人士郭艳红和业内人士。郭艳红告诉记者,目前,法律上并没有“诚意金”这样的说法。国家政策规定中介不能收取除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但由于市场的需要,目前业内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收取诚意金的做法比较普遍,“这是一种意向的表示,我给钱了,我确定要这个房子,以示诚意。”

曾从事过房地产中介职业的李先生告诉记者,交诚意金对中介和业主是一种保障,“有时候买卖双方在价格等方面都谈好了,可买家突然不买了,让中介白忙活一场,原房主也不满意。如果交了诚意金,这种情况基本上就能避免”。对买家而言,诚意金有利于原房主打消顾虑,提高成交率。

郭艳红还认为,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走司法程序解决。此外,她也提醒市民,购房者在交纳诚意金时一定要谨慎,须与中介公司签订好购房意向书,对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格以及诚意金等内容作好详细约定,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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