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桂星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为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保,我省近日出台了《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可获得500-50000元的现金奖励。
10类行为可举报
据介绍,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的范围是:1.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如冒黑烟等;2.施工工地、煤场、料场、堆场等未采取密闭、苫盖、喷淋等有效防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的;3.使用不符合国家及河南省规定标准的燃煤及其制品的;4.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如排黑水等;5.擅自停用、拆除、闲置或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6.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拖不验”“未验先投”的工业项目;7.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槽车等排放工业废水、废液的,如倾倒废酸等;8.非法排放、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9.未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或备案,非法生产、销售、 使用、转让、进口、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10.其他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重危害环境的违法行为。
举报奖金分五档
《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规定,根据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种类不同,环保部门将给予举报者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50000元的奖励。
举报建设(拆迁)工程施工、未利用地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堆场、裸露土壤等未按要求采取措施产生扬尘严重污染环境等7类环境违法行为的,经查实后可获得500元的奖励。
举报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使用或擅自拆除、闲置等6类违法行为的,经查实后可获得1000元的奖励。
举报超标排放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三倍以下等3类环境违法行为的,经查实后可获得2000元的奖励。
举报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方式排放、倾倒污水以及利用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等4类违法行为的,经查实后可获得5000元的奖励。
举报超标排放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三倍及以上等3类环境违法行为的,经查实后可获得50000元的奖励。
举报途径
有奖举报有以下途径:拨打环保监督举报电话12369进行举报;寄信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信访办举报,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顺河路1号,邮编:450004;通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网址:http://www.hnep.gov.cn 或微信“12369环保举报”公众号举报;通过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系统网址: http://work2.henan.gov.cn:8080/gongwu/lbox/admin/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