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10日电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文科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文科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为提任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为搞攀附输送巨额利益,大肆卖官鬻爵,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在操办丧事中借机敛财,收受礼金,通过向私营企业主放贷等方式获取收益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拉票贿选问题涉嫌破坏选举犯罪。
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文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