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对现代人来说,此为常识,因为我们坚信,婚姻源于人性的基本需要。但这就很难解释,为何现实中会出现颇多出轨的案例。
当我们说起人性时,不应忘记,人科动物在地球上已存在了200 万年,在绝大多数时间中,“他们”在丛林生活,没有房屋,没有一日三餐。这意味着,现代人的许多认识、感受和生活习惯,是在漫长进化史中用少于1%的时间培养出来的。那么,种种所谓的人性基本需要,究竟来自本能,还是来自文化约束?对南方古猿来说,做梦都想象不出衣服,那么,它们在异性面前,还会感到羞耻吗?然而,进化论学者们很少关注这一问题,在他们看来,现代人是由“贫穷、好斗、孤独”的原始人逐渐“进化”而成,我们进化出了好本能,进化掉了坏本能。
进化论学者有一套精致的逻辑,读过《盲眼钟表匠》的人会惊叹于道金斯的雄辩:万物的差异竟然都靠“优胜劣汰,适者生存”操控而成。按这套逻辑,婚姻有相当的“合理性”——因两性在抚养后代中投入成本不一,故男性主动、女性被动,而女性为套牢男性,遂形成了婚姻制度。
这套解释精妙处在于,它契合了商业时代人们的认知偏好。
用投入与产出便可解释婚姻、爱情、亲情之类,这和我们每天接触的世界如此同构。可原始人做生意吗?“他们”真会把情感视为交易吗?这恐怕比穿西装的南方古猿还荒唐。
事实上,在农耕文明前,原始人生活在一个个小群落中,群落间很少往来,并无学习贸易的场域。从人类学资料看,原始人群的生活更接近杨二车娜姆笔下的古摩梭人,那里人们只有大家庭观念,而非小家庭。类似社会结构在因纽特人、俾格米人等原始部落中普遍存在,因为大家庭比小家庭抗风险能力要强得多。
这种“共父”式的社会要求每个成员都付出一部分自我,从而大大减少了暴力,其中成员也不再感到孤独,由于无私有财产的观念,在现代人看来,他们似乎很贫穷,但在美国百万富翁中,40%的人感到没安全感,原始人却从不这么想。
显然,“贫穷、好斗、孤独”的可怜原始人不过是现代人以自己为标准、一厢情愿的假设,我们忽略了,进化并不意味着进步,它只是意味着更适合环境,可环境会改变,恐龙曾“进化”得非常适合环境,但它们却灭亡了。
进化没有优劣,我们并不比原始人更幸福,可遗憾的是,我们偏偏要虚拟出一个“后见之明”,将前人看成是我们的铺垫,所以我们只能看到支持我们偏见的证据,却看不到相反的证据。那些被道金斯带歪的人,是否该迷途知返了?
本书结论未必成立,但本书妙处在于它对决定论进行了有力批驳。作者告诉我们:越完美的理论越可怕,因为我们会被它所陶醉,忘记了理论本是虚拟物,必然无法完全匹配无限丰富、无限多元的现实,一旦被理论遮蔽,我们就可能变成一个有学识的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