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达志
针对媒体报道的“万吨小麦被忘7年变质”,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官方微博5月8日刊发声明称,由于2010年个别地区灾情较重,收购的部分小麦品质不符合国家要求。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部署,实行统一封存,统一组织定向销售给饲料及工业酒精加工企业。2014年6月,该批小麦经有关部门组织定向拍卖销售后,金硕公司因自身利益未得到满足,拒不出库。
此前,据媒体报道,由中央储备粮位于河南南阳向东直属库光武分库张华楼点保管的价值3000多万元小麦,在耗费了数百万元巨额保管费后由二等品变成了等外品,连猪都不能吃了。中储粮河南的三级管理部门面对记者的疑问,拒绝提供任何说法。
现在说法是初步有了,但责任呢?万吨小麦被拖了7年未被有效利用,令人错愕。目前,这批小麦已丧失食用价值(人或畜),3000多万元早已打了水漂,数百万元保管费用也不算小数,而处理这批废品还得花费多少不得而知……
依照中储粮总公司方面的声明,七年前,小麦已被河南分公司的光武分库委托金硕粮油有限公司收购。2014年6月组织定向拍卖销售后,金硕公司拒不出库。另据报道,在这几年里,金硕粮库按时足额地从国家财政中领取巨额粮食保管费用。
这里面的“自身利益未得到满足”,具体是指什么,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无论是金硕公司还是光武分库,也都曾对那批粮食的处置向上级做过请示、反映、协调,但是那批小麦仍然没获善终,直到今天彻底烂掉。
个中缘由,不得而知。但基本能看出,这不是某一家的事,而是涉及多方。整件事情中,有可能存在一连串失职、渎职等职务或经济犯罪。
这就好比,手术室里,医院部门之间因为利益纠葛发生了冲突,医生晾着病人不继续进行手术,结果导致病人死亡。势必有人要为“死亡”的结果负责。转换到中储粮这次事件,显然,这件“部门打架、粮食遭殃”的闹剧,伤害的是国有资产,是公众利益,势必要有人为“万吨粮食报废”负责。
目前,金硕公司和光武分库各说其话,让事情变得复杂,而责任,一时难以厘清。好在,中储粮总公司派出的专门工作组已抵达河南南阳。接下来,还应有第三方的监督部门介入调查。
我们不仅要搞清楚万吨粮食为什么被“拖死”,是谁“拖死”的,更应厘清责任,做出相应处罚,以儆效尤。
而更重要的是,针对此次事件的善后,一定要有一个管理制度“重建”或者“修复”的工作。再发生类似的矛盾或冲突,不能再让公共财产遭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