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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集中整治“十大不文明交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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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5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集中整治“十大不文明交通行为”

 

□记者 赵志国

本报讯 “前面是红灯,请退回去……”昨天,在市区主要交通路口,执勤交警和身着红马甲的文明志愿者对行人乱闯红灯、自行车行驶到快车道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开展劝阻活动,对不听劝阻拒不配合的市民进行处罚。

昨天上午,“十大不文明交通行为”活动推进仪式在鹰城广场举行,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和市公安局倡议齐心协力整治交通秩序。随后,执勤交警、协警和文明志愿者赶赴执勤岗位。

据了解,“十大不文明交通行为”分别是: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不按信号灯通行;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出租车随意停车载客;行人过街不走人行横道线、翻越护栏;无牌无证电动汽车、机动车行驶;机动车不按规定停车,行驶过程中乱鸣笛、车窗抛物;电动、燃油等各类三轮车拉客载货闯禁区,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公交车不靠站上下客、争道抢行、不遵守交通信号;醉酒、酒后驾车;货车、拖拉机、渣土车闯禁区、沿街抛洒遗漏。市公安交管部门在此次活动中将对“十大不文明交通行为”集中开展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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