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记者 胡耀华
本报讯 昨天上午,家住市区的铭先生向本报反映,说鲁山一工地欠他工资两年多,至今要不回来。
今年65岁的铭先生是市区一退休工人,每月只有2000元退休金。为贴补家用,从2012年起,铭先生开始在工地看场子。2013年,在市区一工地尚欠铭先生3800元工资的情况下,工地负责人高某将铭先生分派到鲁山县鸿尧御园的建筑工地继续看场子,工资每月2000元。后因老伴儿病重,铭先生辞职。
2014年8月15日,高某支付铭某工资1万元,另欠1.32万元。经多次讨要,高某又先后两次共支付铭某工资6000元,并于2015年11月30日写了一张“欠铭某工资7200元”的欠条。铭先生说,他事后多次向高某要钱均无果。
记者注意到,铭先生手上的两张纸条一张为手写的欠条,一张为手写的工资结算清单。两张纸条上都有高某的签字,上面的总欠款为11000元。
“虽然两张纸条上都有我的签名,但我只对鲁山工地的欠款负责,市区工地上的3000多元不归我管。”昨天上午,高某在电话里告诉记者,工资清单上的签字,只能证明该工地确实欠铭某钱。至于鲁山工地的欠款,高某答应一定还,但不是现在,他只是建筑施工方,开发商还欠他很多钱。
“我真不知道该咋办了,老伴儿还躺在医院里等钱治病呢。”说到此,铭先生眼泪快要掉下来了。
“如果对方仍不给钱,可到劳动监察部门申请执行,也可到人民法院依法起诉。”昨天上午,针对此事,鲁山县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说。